泰康人寿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16年] 3号

发布时间:2016-03-14

关于认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重大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有关规定,保险资金可投资信托公司发行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信嘉和22号-北大资源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由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担任受托人。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中信信托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认购该信托计划5.9亿元人民币,认购金额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及对本公司、全体股东和被保险人权益的影响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16年2月22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本次重大关联交易。2016年3月4日,本公司完成认购该信托计划5.9亿元人民币。

本次重大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进行交易,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利益转移以及侵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和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偿付能力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