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国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黑保监罚字〔2016〕6号)的内容予以披露。
经查,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2015年1月至4月期间,在回访过程中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中国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责令黑龙江分公司改正,决定给予黑龙江分公司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