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为遵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公司财务工作规范》(保监发【2012】8号)和财政部《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招标管理办法(试行)》(财金[2010]169号)关于保持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和建立审计轮换制度的相关要求,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批准聘任公司2012年度外部审计师建议的议案》,同意终止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12年度审计服务,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
按照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已选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2012年度审计服务。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