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保监发[2014]4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广州广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广泰”)向其子公司北京同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同泰”)增资的关联交易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广州广泰于2016年7月25日完成对其持股比例为100%的子公司北京同泰增资7,285万元人民币,每股价格1元人民币。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述资金以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形式增资,用于解决纪念园项目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本次增资完成后,北京同泰注册资本为66,25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北京同泰是为养老社区配套而设立的纪念园投资公司,为广州广泰所属全资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同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水塘子村西1500米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捌仟玖佰陆拾伍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名称:广州广泰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91号商业广场A1栋第5层501单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壹亿壹仟贰佰伍拾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前述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和被保险人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依据
广州广泰以每股1元人民币的价格向北京同泰进行增资,增资金额7,285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本次增资金额为7,285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结算方式
本次增资采用货币方式出资。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本次增资以认缴金额的实际到位之日正式生效,广州广泰已于2016年7月25日完成了北京同泰的增资认缴。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泰康人寿投委会于2016年6月21日召开2016年度第7次会议同意本次决策事项。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泰康人寿投委会以会议现场表决方式完成本次决策审议。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