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春华第二期美元基金(PRIMAVERA CAPITAL FUND II L.P.)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15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保监发[2014]44号)及相关规定,现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由Primavera Capital Management Ltd.发起设立并管理的春华第二期美元基金(PRIMAVERA CAPITAL FUND II L.P.)(以下简称“该基金”)的关联交易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6年3月13日,公司的项目公司TKPRIMAVERA (BVI)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TKPRIMAVERA BVI”)正式签署认购协议(Subscription Agreement)并授权普通合伙人代为签署日期为2015年2月12日的有限合伙协议(Limited Partnership Agreement),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3000万美元,认购该基金的有限合伙权益份额。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该基金成立于2014年5月22日,总募集规模约为17亿美元。该基金专注于中国地区的投资机会,主要投资于金融服务、医疗、消费品、科技、媒体和电信领域。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该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Primavera Capital GP II Ltd.,管理机构为Primavera Capital Management Ltd.,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及股权关系,公司董事可对该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管理机构施加重大影响,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的规定,该基金及其普通合伙人、管理机构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Primavera Capital GP II Ltd.及Primavera Capital Management Ltd.均为注册于开曼群岛(Cayman Islands)的公司,分别作为该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公司投资该基金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依据

  本次投资的份额及定价依据认购协议及有限合伙协议进行。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公司以货币方式认购该基金有限合伙权益份额,认缴金额为3000万美元,约占该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的1.76%。

  (二)交易结算方式

  公司采用现金划款的方式将认购资金划至该基金指定账户。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TKPRIMAVERA BVI于2016年3月13日签署认购协议(Subscription Agreement)并授权普通合伙人代为签署日期为2015年2月12日的有限合伙协议(Limited Partnership Agreement)。在TKPRIMAVERA BVI(1)签署和交付认购协议(Subscription Agreement)且经Primavera Capital GP II Ltd.同意接受;(2)由Primavera Capital GP II Ltd.代为签署和交付有限合伙协议(Limited Partnership Agreement);及(3)公司就本次投资完成向中国保监会报备后,TKPRIMAVERA BVI即成为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该基金的经营期限为10年,但普通合伙人可视投资余额处置情况决定将基金期限延长两次,每次一年。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公司委托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资产”)进行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本次投资决策于2015年10月30日经泰康资产股权投资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股投会”)2015年第32次股投会决议通过。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泰康资产于2015年10月30日召开2015年第32次股投会,现场审议了投资春华第二期美元基金项目相关事项。经股投会委员审议,股投会认为本项目的各项要素符合监管规定,通过了本次投资事宜。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