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的“泰康-中国铁建天津国际城商业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以下简称“本投资计划”)第一次还本的关联交易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4年1月29日,公司签署受托合同认购本投资计划3亿元。根据已签署协议,本投资计划于2016年2月4日收到第一次偿还本金0.5亿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投资计划成立于2014年1月29日,发行规模12亿元,期限为2+3年,满2年后,受托人和偿债主体均有权按投资合同约定行使回售选择权或提前还款选择权。资金使用方为中铁房地产集团(天津)置业有限公司,用于天津国际城商业不动产项目。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泰康资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委托泰康资产进行保险资金的管理运用。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泰康资产受托资产管理规模超过8300亿元,是国内资本市场上规模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业务范围涵盖固定收益投资、权益投资、境外投资、基础设施及不动产投资、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等。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依据
本次本金偿付依据2014年1月29日签署的受托合同执行。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收回本金0.5亿元。
(二)交易结算方式
本次交易以转账方式进行。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公司于2014年1月29日签署受托合同并自受托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生效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本投资计划成立日期为2014年1月29日,期限为2+3年。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本次本金偿还依据受托合同等相关协议约定进行,无需决策。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本次本金偿还依据受托合同等相关协议约定进行,无需审议。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