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购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资产”)发行的稳盈存款投资产品到期的关联交易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5年5月5日,公司的投连货币账户认购了泰康资产发行的第108期稳盈存款投资产品(以下简称“108期稳盈产品”),认购金额5000万元。该产品已于2016年5月5日到期。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稳盈存款投资产品是泰康资产发行的一款保险资产管理产品,该产品类型为存款型。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泰康资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委托泰康资产进行保险资金的管理运用。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泰康资产受托资产管理规模超过8300亿元,是国内资本市场上规模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业务范围涵盖固定收益投资、权益投资、境外投资、基础设施及不动产投资、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等。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108期稳盈产品到期进行清算分配,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依据
108期稳盈产品依据产品合同、产品说明书、发售公告的约定进行到期清算分配。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公司通过108期稳盈产品到期清算分配获得的款项金额为52,577,183.72元。
(二)交易结算方式
108期稳盈产品到期清算分配以转账方式进行。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108期稳盈产品成立日期为2015年5月5日,运作期限一年,产品到期日为2016年5月5日。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产品存续期限届满,无需决策。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产品存续期限届满,无需决策审议。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