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赎回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开泰-稳健增值投资产品”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发布时间:2015-10-08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赎回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资产”)发行的“开泰-稳健增值投资产品”(以下简称“开泰稳健产品”) 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5年9月22日,公司个万丁账户赎回了泰康资产发行的开泰稳健产品,赎回金额400,428.58元人民币。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开泰稳健产品是泰康资产发行的一款保险资产管理产品,该产品类型为固定收益型, 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根据产品契约规定本产品投资范围限于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投资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封闭式基金、债券及可转换债券等投资工具及流动性管理工具,其中固定收益类及流动性资产不低于产品资产的80%。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 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泰康资产为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公司委托泰康资产进行保险资金的管理运用。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泰康资产受托资产管理规模超过8000亿元,是国内资本市场上规模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业务范围涵盖固定收益投资、权益投资、境外投资、基础设施及不动产投资、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等。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公司在赎回开泰稳健产品过程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依据

  本次赎回的开泰稳健产品是泰康资产对外发行的一款固定收益型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根据其申请受理当日的产品份额净值为基准确定赎回价格。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开泰稳健产品2015年9月22日份额净值为1.6846元。

  (二)交易结算方式

  赎回交易按赎回申请日当日产品份额净值确定赎回价格,按照赎回份额计算赎回总金额,于赎回受理后下一开放日确认。

  (三) 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2015年9月22日,提交开泰稳健产品的赎回申请并受理,于2015年9月23日确认赎回份额237,699.50份,对应净赎回金额为400,428.58元。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 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公司委托泰康资产进行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泰康资产依据自身成熟完善的决策机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委托协议及公司制定的投资指引、泰康资产投资交易审批权限要求等严格进行投资决策。本次投资决策于2015年9月22日前经相关投资决策审批通过。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本次投资由泰康资产投资部门发起,按照泰康资产相关投资交易权限,经相关投资决策审批通过。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