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广州广泰投资有限公司对北京同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21250万元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29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保监发[2014]4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所属子公司广州广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广泰”)向其子公司北京同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同泰”)增资的关联交易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 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概述

  广州广泰于2015年7月17日完成对其持股比例为100%的子公司北京同泰增资21,250万元人民币,每股价格1元人民币。

  (二)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述资金以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形式增资,用于解决纪念园项目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本次增资完成后,北京同泰注册资本为58,965万元人民币。

  二、 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 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北京同泰是为养老社区配套而设立的纪念园投资公司,为广州广泰所属全资子公司。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同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顺义区顺航路12号10幢619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柒仟柒佰壹拾伍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名称:广州广泰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九佛新村四巷6号502房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壹亿壹仟贰佰伍拾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 定价政策

  前述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和被保险人利益的情形。

  (二) 定价依据

  广州广泰以每股1元人民币的价格向北京同泰进行增资,增资金额21,250万元人民币。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交易价格

  本次增资金额为21,250万元人民币。

  (二) 交易结算方式

  本次增资采用货币方式出资。

  (三) 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本次增资以认缴金额的实际到位之日正式生效,广州广泰已于2015年7月17日完成了北京同泰的增资认缴。

  五、 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 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泰康人寿投委会于2015年7月8日召开2015年度第10次会议同意本次决策事项。

  (二) 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泰康人寿以会议现场表决方式完成本次决策审议。

  六、 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