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购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资产”)发行的“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稳泰价值3号资产管理产品” (以下简称“稳泰价值3号”)、“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稳泰价值4号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稳泰价值4号”)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5年6月5日,公司个人分红账户认购了泰康资产发行的稳泰价值3号、稳泰价值4号产品,认购金额分别为100万元人民币,合计200万。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稳泰价值产品是泰康资产发行的一款保险资产管理产品,该产品类型为固定收益型, 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产品投资范围为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权益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及流动性资产,其中权益类资产不高于产品资产的20%,固定收益和流动性资产不低于产品资产的80%。正回购比例不超过产品净资产的200%。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 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泰康资产为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公司委托泰康资产进行保险资金的管理运用。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泰康资产受托资产管理规模超过7000亿元,是国内资本市场上规模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业务范围涵盖固定收益投资、权益投资、境外投资、基础设施及不动产投资、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等。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公司在认购稳泰价值3号、稳泰价值4号过程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依据
本次认购的稳泰价值3号、稳泰价值4号是泰康资产对外发行的一款固定收益型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其认购价格为产品发行面值1.00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根据泰康稳泰价值3号、4号《产品合同》和《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稳泰价值3号资产管理产品份额发售公告》及《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稳泰价值4号资产管理产品份额发售公告》(以下合称“《份额发售公告》”),募集发售时稳泰价值3号、4号的单位份额面值均为人民币1.00元,认购费率为0%。
(二)交易结算方式
认购交易按产品发行面值1.00元计算份额,认购下一日确认。产品管理人和产品托管人每个估值日对产品资产进行估值,计算产品单位份额资产净值,由产品管理人记录备查并通过网站披露;产品的日常申购与赎回价格以申请受理日收市后计算的当日产品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按照《产品合同》、《产品说明书》规定的具体方式进行计算。
(三) 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本次认购稳泰价值3号产品于2015年6月5日提交投资申请并受理,于2015年6月8日确认投资份额1,000,000份。在稳泰价值3号合同约定的开放期内有权赎回该部分份额。
本次认购稳泰价值4号产品于2015年6月5日提交投资申请并受理,于2015年6月8日确认投资份额1,000,000份。在稳泰价值4号合同约定的开放期内有权赎回该部分份额。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 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公司委托泰康资产进行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泰康资产依据自身成熟完善的决策机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委托协议及公司制定的投资指引、泰康资产投资交易审批权限要求等严格进行投资决策。本次投资决策经泰康资产投资管理委员会2015年5月28日第47次投委会决议通过。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泰康资产于2015年5月28日召开第47次投资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泰康人寿个红账户投资泰康资产对外发售的泰康资产稳泰价值系列资产管理产品的相关事宜。投委会委员全票通过了《关于个红账户认购稳泰价值系列资产管理产品的决议》,决定泰康人寿个红账户于产品募集期出资认购稳泰价值系列产品。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