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北京信托鑫丰理财20140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发布时间:2014-07-04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 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购北京信托鑫丰理财20140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4623日公司签署协议,由“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以下简称“个红账户”)出资认购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信托”)发行的北京信托鑫丰理财20140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624日第一次缴款7亿元,627日第二次缴款3.4亿元,合计认购金额人民币10.4亿元。该交易为公司的正常投资行为,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北京信托鑫丰理财20140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托人为北京信托,信托资金用于向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嘉德”)发放信托贷款,本信托计划期限预计为5年,每年末双方均有选择权决定终止该产品,产品预期收益率7.85%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由于融资主体中国嘉德目前持有公司18.88%的股份,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二座603

法定代表人

杜越新

注册资本

人民币9200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92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19930517

营业期限

1993051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中外文化艺术品的拍卖、收售、鉴定、估价;罚没物品、抵押品、各类知识产权、企业产权、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的拍卖;销售定型包装食品。 一般经营项目:开展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咨询、培训、展览业务;文物复仿制品的销售。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公司在认购北京信托鑫丰理财20140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过程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依据

北京信托鑫丰理财20140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北京信托发行的一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本产品相关要素在信托计划说明书、认购风险说明书及资金信托合同中对投资者披露,由投资者根据自身需求决定是否投资。

本产品根据融资主体的信用水平、产品增信措施、产品期限、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预期收益率。相较市场上同期限利率产品、信用产品以及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产品期限更为灵活,定价合理公允。

公司和其他外部机构投资者均根据自身投资需求和对市场利率的判断自主决定认购本产品。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北京信托鑫丰理财20140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委托人预期收益率为7.85%

(二)交易结算方式

北京信托鑫丰理财20140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期限5年,结算方式为按年付息,到期还本,每年末双方均有选择权决定终止该产品。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公司个红账户认购的北京信托鑫丰理财20140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在满足该产品募集条件时成立,该产品成立日期为2014624日,运作期限5年,每年末双方均有选择权决定终止该产品。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公司委托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资产”)执行金融产品投资有关事宜,由泰康资产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投资决策和日常管理。

泰康资产于2014415日召开2014年第12次产品投委会会议,审议公司投资“北京信托鑫丰理财20140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相关事项。产品投委会全体委员经认真研究讨论,全票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信托鑫丰理财20140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决议》。

公司于20144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通讯表决方式对《关于审议批准〈公司认购“北京信托鑫丰理财20140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特别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批准了该议案。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审议方式包括现场审议表决、通讯审议表决及其他审议表决方式;审议过程指审议表决的参与主体和主要意见)

泰康资产于2014415日召开2014年第12次产品投委会会议,现场审议表决公司投资“北京信托鑫丰理财20140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相关事项。产品投委会全体委员经认真研究讨论,认为本信托计划的各项要素符合监管规定,投资风险可控,达到公司投资要求,全票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信托鑫丰理财20140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决议》。

公司于20144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通讯表决方式对《关于审议批准〈公司认购“北京信托鑫丰理财20140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特别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截止2014515日,参加表决股东的股份数为203083.86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2026%,关联股东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北京物虹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统计,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参与表决股份的100%赞成,0%反对,0%弃权,通过《关于审议批准〈公司认购“北京信托鑫丰理财20140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特别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