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二零一六年四月八日
地点:南京市
会议召开方式:集中会议
主持人:董事长陈东升
记录人:邱希淳
会议应参加表决股东(股东代表)20方,实际参加表决股东(股东代表)20方,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占到公司总股权的100%。此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的股份数和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会议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一、《关于审议批准<公司2015年经营情况及2016年经营计划>的议案》。
二、《关于审议批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批准<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审议批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关于审议批准2015年外部审计结果的议案》。
六、《关于审议批准聘任公司2016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
七、《关于审议批准<公司2015年关联交易情况专项稽核报告>的议案》。
八、《关于审议批准公司与泰康资产签订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修订案的议案》。
九、《关于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2015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关于审议批准<公司监事会2015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二、《关于审议批准<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三、《关于审议批准<公司章程修订案>的议案》。
十四、《关于审议批准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五、《关于审议批准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六、《关于审议批准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特此决议